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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记协偷梁换柱企图掩盖违法事实

时间:2016-7-20 2:05:32 点击:

  核心提示:亚洲记协偷梁换柱企图掩盖违法事实亚洲记协用“中国直销电子商务协会”牌照更名“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企图掩盖曾经违法事实亚洲新闻记者工作者协会越描越黑2016年3月30日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在“关于对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效仿云计算港媒开展非遗的声明”与香港政府和中国民政部核实,并曝光“中华非物质文化...

亚洲记协偷梁换柱企图掩盖违法事实

亚洲记协用“中国直销电子商务协会”牌照更名“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企图掩盖曾经违法事实

亚洲新闻记者工作者协会越描越黑

2016330日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在“关于对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效仿云计算港媒开展非遗声明”与香港政府和中国民政部核实,并曝光“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在香港政府和中国民政部没有注册事实,并且引起亚洲新闻记者工作者协会高度重视,采用亡羊补牢的方法,使用原“中国直销电子商务协会(商业登记证号:63139014 - 002)”更名为“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牌照。并且2016719日发布辟谣恶意攻击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说污蔑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的事情。

请问亚洲新闻记者工作者协会,我们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是什么时间曝光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没有在香港政府和中国民政部注册的?

请问亚洲新闻记者工作者协会,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是什么时间在香港政府税务局登记注册的?可否将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在香港政府税务局登记的商业登记证公示一下?

请问亚洲新闻记者工作者协会,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是什么时间面对社会开展工作的?

请问亚洲新闻记者工作者协会,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在没有领到香港政府牌照而开展工作是否合法?

难道你们亚洲新闻记者工作者协会就是靠这种发布辟谣掩盖违法事实吗?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补办合法牌照,依法开展工作,这就是属于进步,如果掩盖曾经违法事实,就是耻辱!

建议你们尽快补办那些没有在政府注册的机构,例如你们这些机构目前在香港政府和中国政府都没有注册,部分名单:中华报道新闻通讯社,中华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中华国际传统文化遗产工作委员会,中华国际传统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中华记者传媒联合会。

现在是信息化时代,任何人都可以到香港政府网上去查询以上机构是否合法。包括注册时间以及变更信息。

我们说你不合法,是因为我们通过香港政府和中国政府已经核实过这些机构没有注册。

如果你说你自己合法,就把香港政府或中国政府为你们颁发的牌照公示一下,证明你们这些机构的合法性。

记者的基本道德就是报道事实真相,尊重事实,然而“亚洲新闻记者工作者协会”作为一个新闻记者组织却整天编制辟谣欺骗社会,这种行为很不道德!

 

你们亚洲新闻记者工作者协会主办的亚洲记协网上发布了一个“亚洲新闻记者工作者协会严重声明”信息中说道:

 

1.“为维护本会会员单位合法权益,严重警告社会不法分子及单位,停止一切非法不实污蔑攻击合法港媒,加强自身新闻道德修养自律,创新创优服务求实社会,才是发展传媒之正确路线。”

请问亚洲新闻记者工作者协会你们就是用这种偷梁换柱的方式来维护你们会有单位合法权益吗?请问你们就是用这种虚假信息加强你们新闻道德修养自律吗?请问你们这种违法行为真的是发展传媒正确的路线吗?

如果按照你们这种方式发展,估计很快就进监狱了。

2. “亚洲新闻记者工作者协会坚决维护广大会员及传媒工作者合法权益为己任,团结港媒共同发展”。

请问亚洲新闻记者工作者协会你们就是用这种张冠李戴的虚假信息维护你们会员和传媒工作者合法权益的?你们就是用这种虚假信息团结港媒发展的?

你们是在组织会员和传媒工作者依法开展工作,还是集体抗法违法?还是搞集体诈骗?

用辟谣信息来掩盖违法犯罪事实,只能越描越黑!

法律是维护正义的最高标准!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多行不义必自毙!

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警务部

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警务处

2016720

 

截图来自亚洲新闻记者工作者协会主办的网站亚洲记协网

上面的牌照是使用原“中国直销电子商务协会(商业登记证号:63139014 - 002)”更名为“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牌照。在香港政府税务局注册的机构,虽然更名但是商业登记证第一组和第二组数字是不会变的。

作者: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 录入: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 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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