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际网络主播记者考试管理条例》
为建设一个良好健康的网络社区环境,根据中共中央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重要训词核心精神“网络强国战略”,加快网络扶贫攻坚战,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和《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重要文件,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文化产业和传统文化保护的重要训词核心,促进文化产业向海外国际市场进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开拓一带一路国际市场,构建中国梦。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共同联合签署的《内地与香港CEPA服务贸易协议》促进中国内地与香港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实施《〈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有关事项的通知,促进中国内地与香港实现服务文化贸易自由化。根据《香港国际网络主播管理条例》也称《云计算港媒国际网络主播记者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此制定《香港国际网络主播考试管理条例》也称《云计算港媒国际网络主播记者考试管理条例》。
一、考试平台和方式
参加考试的学员在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和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共同授权的“云计算港媒国际网络主播记者考试的平台”上进行短视频文化技术和直播文化技术的考试。
二、考试内容概况
1.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代 讲好中国故事 传播好中国声音。
2.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网络强国战略和网络扶贫攻坚战的重要路线。
3.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弘扬新时代文化产业和传统文化产业。
三、颁发证书
考试合格的学员,由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向国际文化传媒管理注册委员会申请“国际网络主播证”和“国际记者证”
注:证件有效期1年,证件届满后重新参加考试。
本条例自2018年07月01日起试行。
注:1.根据本条例颁发的证件属于行业性登记证。
2. 本管理条例执行范围仅限云计算港媒。
3.本管理条例解释权全部归属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
执行机构: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
2018年07月01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