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参与中国内地维权事件属于违法行为
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关于禁止开展维权新闻报道的通知
NO. HK-RMA2013102201
港記媒聯編號
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全体会员机构、香港云计算媒体机构:
近期部分香港媒体目无王法在中国内地擅自非法开展维权新闻报道活动,这种行为已经严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一国两制的方针,香港除外交和军队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全部由香港自治,中国内地任何机构组织及个人无权干涉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同时香港任何组织及个人也无权干涉中国内地任何事务,中国内地维权事件属于民事事件,是中国内地司法机构依法受理并处理的事情,作为香港媒体擅自参与中国内地维权事件新闻报道活动,是严重干涉中国内地政务,是破坏香港与中国内地友好交往的事情,是对中国内地人权的挑衅,是对中国内地政府的挑衅,同时也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不敬。
根据国际《日内瓦公约》对新闻记者的职业要求必须保持中立,以及《香港新闻传媒管理条例》、《香港新闻记者采访管理条例》对香港云计算记者职业的要求必须保持中立,经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督察部、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督察处共同研究决定香港云计算媒体和香港云计算记者必须遵守以下新闻采访报道事项:
1、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新闻观为香港媒体最高指导地位,巩固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2、必须坚持以“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为香港媒体最高核心地位,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
3、未经中国内地官方同意禁止参与中国内地任何维权性的新闻报道活动;
4、报道新闻事件时禁止使用极端性、攻击性的词语;
如发现“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会员”和“香港云计算媒体”有以上违规违法事件,可向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全直接举报(举报方式:hkrma@aliyun.com)或者直接报警。加强协助中国内地警方依法严惩香港媒体在中国内地参与违法活动的事件。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督察部
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督察处
2013年10月22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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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行动将集中扫除假报假刊假记者
新华网北京10月12日电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10月10日联合发出通知,部署自10月中旬至12月中旬在全国组织开展非法报刊专项治理“秋风”行动,集中打击非法报刊、非法网络报刊、非法报刊机构和假记者,深入整治违法违规编印传播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严肃处理出租、出售、转让出版权及“一号多报(刊)”问题。
随着“扫黄打非”工作的持续深入,日常监管不断加强,出版物市场总体平稳有序,但是,假报、假刊、假记者在部分地区屡打不绝,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扰乱基层工作秩序,破坏新闻媒体公信力,影响社会大局稳定。针对这种现象,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特组织开展“秋风”行动,净化市场和网络,维护新闻出版良好秩序。
通知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重点对书报刊批发市场、报刊发行企业、报刊销售摊点、报刊投放点及游商进行反复集中清查,严格收缴各类非法报刊,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将公布一批非法报刊名单。坚决查处含有法律法规禁载内容,公开征订发行、变相定价收费、刊登广告,以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刊登非广告内容的各类资料性出版物,以及利用境外注册刊(报)号在境内编辑发行的非法报刊等。从严查处非法报刊的印刷活动,凡是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印刷企业处罚后一律进行复查。加大对网站的排查、清理力度,重点查处非法网络报刊、非法报刊网站。根据群众举报和执法检查获取的线索集中力量查处并挂牌督办一批案件,积极协调,果断查处,迅速结案。对出版物市场混乱,群众举报频发,案件久拖不办、久办不决、以罚代刑的地区和单位,将严格追究责任。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彻底扫除假报、假刊、假记者需要打一场“人民战争”,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拨打12390、010-65212787/2870等电话举报或登录中国扫黄打非网(www.shdf.gov.cn)在线举报。各地“扫黄打非”部门也将积极拓宽举报渠道,深入核查举报线索,主动公开核查情况,及时兑现举报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