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声明-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
关于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发行新闻工作者证和记者证的声明
近期部分媒体报道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公司性质法团)发行香港新闻工作者证和香港新闻记者证时,在使用文字上有些歧义,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公司性质法团)发行的香港新闻工作者证和香港新闻记者证并不是全部香港媒体必须执行的统一版本的香港新闻工作者证和香港新闻记者证,而是香港媒体自愿向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公司性质法团)申请的一种“香港媒体云计算新闻记者证和香港媒体云计算新闻工作者证”。媒体在报道中所说的“香港统一版新闻记者证和香港统一版新闻工作者证”这一说词有些歧义,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个新闻自由化的社会,只要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依法注册的新闻媒体公司,这种媒体公司自己颁发的记者证就合法,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公司性质法团)发行的“香港媒体云计算新闻记者证和香港媒体云计算新闻工作者证”主要是建立香港媒体云计算数据库,因为近年来,中国内地以及其他地区出现很多非法媒体及非法新闻记者进行新闻敲诈等新闻违法事件,由于社会人群很难辨别香港媒体记者的合法性,所以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公司性质法团)进行第三方介入,建立“香港媒体云计算新闻记者证和香港媒体云计算新闻工作者证”云计算数据库,为社会人群提供辨别香港新闻记者和香港新闻工作者合法性的参考数据,共同打击新闻违法事件。
总行: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有限公司Hong Kong News Media Management Center Co., Limited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注册编号:1843800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http://www.icris.cr.gov.hk/csci/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税务局商业登记号:60797815-000-12-12-6
香港政府税务局官方网站验证真伪:http://www.gov.hk/sc/residents/taxes/salaries/
分行: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Hong Kong News Media Management Center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税务局商业登记号:60797815-002-12-12-8
香港政府税务局官方网站验证真伪:http://www.gov.hk/sc/residents/taxes/salaries/
特此声明!
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6日